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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总有一些人不长记性。这不,一名男子不思悔改,时隔两年后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巧合的是,居然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处。
8月12日,湖北襄阳东津公安分局平台大队民辅警在白河路开展一日两查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一辆银色SUV车行驶至检查点近100米处时,驾驶员将车停靠在路边后下车撒腿便跑,被执勤民辅警及时发现并抓获。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值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获现场(通讯员供图)
随后民警在核查中发现,付某早在2019年10月30日因酒驾曾被处罚过1次,2020年1月24日又因酒驾被处罚过1次,此次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地点被查处。据付某交代,当天在聚餐席间大概喝了几杯白酒。酒足饭饱后就将交通法律法规以及家庭的安全完全抛之脑后,行驶至白河路时看见有民辅警查酒醉驾,心存侥幸,便弃车逃跑,以为跑了找不到人就完事了,结果还是被民警查获。
8月13日上午,付某血检鉴定报告显示,其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为223.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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